日前,《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拓展2025年度第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对2025年度第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审核时间、审核方法、审核内容及标准等作出需要。
《公告》明确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7月31日,采取线上审核方法。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证书或文件。职称信息、执业信息及专业技术能力有关证书或文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人社部官方网站职称查看结果。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中可上传官方网站职称查看截图(全屏截图并保留截图时间)、任职文件、职称评审资料、职称信息发布链接等作为辅助证明材料。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提供从事有关范围工作满8年的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同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在专家管理软件下载)。回避信息(必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原文如下: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拓展2025年度第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工作的公告
各地(市)财政局、各专家申请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买卖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方法(试行)的公告》(藏政办函〔2025〕48号,以下简称《专家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第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审核时间
2025年7月15日—7月31日。
2、审核方法
采取线上审核方法,申请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专家管理软件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职员条件
3年内未被列入“不好的行为记录”,且符合《专家管理方法》有关选聘条件的。
4、审核内容及标准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证书或文件。职称信息、执业信息及专业技术能力有关证书或文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人社部官方网站职称查看结果。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中可上传官方网站职称查看截图(全屏截图并保留截图时间)、任职文件、职称评审资料、职称信息发布链接等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提供从事有关范围工作满8年的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
4.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同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5.个人承诺书(在专家管理软件下载)。
6.回避信息(必填)。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需要注意的地方
1.各地(市)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专家审核工作,并对专家审核过程和结果负责。
2.专家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能提供不真实申请资料。各地(市)财政部门对没办法确认真实性的申请信息应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仍没办法确认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如发现提供不真实申请材料骗取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处罚。
3.专家申请人主动关注审核进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需要被退回的,根据退回缘由进行补充后准时重新提交。对申请及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级审核请联系各地(市)财政部门,二级、三级审核请联系自治区财政厅,系统问题请联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技术支持。
4.超越审核时间未提交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再审核。
联系电话:
· 自治区财政厅:0891-6284709
· 拉萨财政局:0891-6364546
· 日喀则市财政局:0892-8665661
· 山南市财政局:0893-7821538
· 林芝市财政局:0894-5703625
· 昌都市财政局:0895-4829325
· 那曲市财政局:0896-3820649
· 阿里财政局:0897-2828820
· 技术支持:0891-6911122, 6938078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7月11日